手机遗落在网约车上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,驾驶员归还能索要报酬吗?
16日,市民卜女士向箭盘警务站报警,她的手机遗落在网约车上,但司机李先生却要收取100元的路费才愿意归还手机,她怀疑被“敲诈”了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
16日上午7时许,卜女士乘坐李先生的网约车回到鱼峰区屏山大道屏山花苑小区后,突然发现自己价值四千余元的苹果手机不见了,好在她通过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了解到,手机只是遗落在网约车座位上,并没有丢失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
据悉,双方经过沟通,李先生同意送还手机,但双方就路费问题产生分歧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卜女士告诉民警,李先生要收她100元路费,她认为这是“敲诈”。因为她通过手机定位发现,李先生一直在地图上绕路而行,“我可以给20元至30元的路费,但是我不愿意支付这100元,感觉他在浪费时间。”
卜女士的这番说辞很快便被李先生推翻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李先生告诉民警自己之所以绕路是因为当时他正在接客,并非是想通过绕远路达到多收费的目的。他还向民警出示了一段通话录音,内容为卜女士表示送还手机并愿意支付100元路费作为报酬。 “她自己提出给我100元,既然说到就要做到。”李先生说。
经调解,卜女士承认这段录音属实, 最终向李先生支付了100元现金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
吴敏律师表示,卜女士手机遗落在网约车上,驾驶员李先生对遗失的手机有归还的义务,但如在保管或返还中产生了必要费用,卜女士应当向驾驶员李先生进行支付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若卜女士拒绝支付保管或返还而产生的必要费用,李先生可向卜女士主张应予支付返还产生的费用。举例来说,比如网约车司机来返还乘客财物的时候,可以计程计费,把物品归还到财物所有人所在的位置,产生的这个费用就是合理的费用。
那么如果卜女士拒不支付承诺的100元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,李先生是否能拒不退还手机呢?
吴敏律师表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七条有关规定,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,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,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此时,债权人为留置权人,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,但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,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,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。
很显然,如果李先生占据手机,并不能构成法律层面支持的留置情形华为手机 不能通话录音 。反而,如果李先生主观上不想归还手机,那么很有可能涉嫌非法占有。吴敏律师说,面对遗失物,对失主、拾者来说都是一道法律和道德考题,李先生不能拒绝退还卜女士的手机,卜女士也应该遵循诚实守信原则,按照承诺向李先生支付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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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杨好好
来源:柳州晚报